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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远镇人民武装部2017年征兵公告

    信息发布者:yongwugege
    2017-05-18 17:26:18   转载

    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朋友们:

    2017年征兵工作已经开始。依法服兵役是每个适龄青年应尽的光荣义务,关心和支持国防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希望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名,争取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实现自己的远大理想和抱负。

    一、征集方式

    应征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应征的方式,网址:全国征兵(http://www.gfbzb.gov.cn)。适龄青年可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参加兵役登记和报名应征。不具备上网条件的男青年可携带学历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和8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直接到宁远镇人民武装部征兵办公室报名即可。

    二、征集的对象和范围

    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和高学历青年入伍。男青年为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初中文化程度青年不超过20周岁。


    三、政治条件

    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国家,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不得征集。

    四、身体条件

          1.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0cm,条件兵另行规定。

        2. 体重:标准体重kg =(身高cm-110),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3.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至8月5日。8月1日开始体检、政治考核和审批定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0日征兵结束。


    六、参军入伍优抚优惠政策

    新兵入伍后,由部队提供衣食住行保障,每月发放800元左右津补贴。民政部门负责发放2年义务兵兵役优待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例如:2015年退役的2年义务兵发放兵役优待补助金41608元)。

    七、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1.“四优先”。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大学生合格一个批准入伍一个,合格的大学生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以下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

        2.学费资助。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3.士兵提干。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经过批准可直接提升为军官。

    4.复学(入学)。(一)保留学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兵),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二)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八、咨询方式

        宁远镇人民武装部征兵办公室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席小军  18793201927

            董  虎  18293044482 

                         宁远镇人民武装部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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